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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处女“怀孕”事件调查

返回列表加入收藏加入收藏 来源:青爱 发布日期:2009-08-18 浏览:-|

  《记者观察》杂志3月20日报道 “爸妈: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到了天堂,在这里没有痛苦、没有歧视、也没有贪婪,我不想活在痛苦中,所以我来到了这里……请爸爸、妈妈为女儿作主,去问问那个坏医生,为女儿讨个清白……”

  乡卫生院检查14岁少女后怀疑其怀了孕,而少女坚称从未有过性行为。不堪精神压力,她喝下农药以死证明自己清白。在少女生命的最后时刻,成都市第三医院专家会诊得出结论:“处女膜未见擦伤及出血,尿检呈阴性”。在少女生命即将结束之际,她的“例假”随之而来。

  中秋噩耗

  2007年8月31日深夜,四川苍溪县月山乡南华村村头,一阵狗吠声打破了山村的寂静,“丽儿呀,你千万不要死呀,我咋向你父母交待哟!”64岁老人王恩财将口吐白沫的14岁孙女从床上抱起向邻居哀求:“快救救我的孙女呀!”闻讯而来的邻居轮番上阵,将喝农药自杀的丽儿送往乡卫生院抢救。

  当日凌晨5时许,远在杭州打工的丽儿的父亲王习安被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吵醒,莫非是女儿打电话来催要学费了?女儿是学校里的尖子生,明天就开学了,夫妻俩合计好了天亮就去把女儿的学费打进银行。电话接起来,王习安面色突变:“什么,女儿怎么了?”妻子赵清华被丈夫的喊声吵醒,王习安颤抖着双手听完电话后,泪水滚滚而落。一旁的妻子慌忙起身,边哭边穿衣,“快,快回家看女儿怎么了。”

  为节省车费,王习安乘飞机,妻子坐火车向四川老家一路狂奔……在月山乡卫生院,夫妻俩先后见到了洗过胃,神智稍微清晰了一点儿的女儿。考虑到乡卫生院的治疗条件,夫妇俩连夜将女儿转到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9月5日,又转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在华西医院,医生告知王习安夫妇,王丽喝的是“除草剂”农药,治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并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同时建议王习安将女儿接回家,陪她度过生命的最后历程。

王习安不甘心,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夫妇俩又将女儿送进了成都市第三医院。

9月25日,在成都三院,王丽和父母度过了自出生以来的第一个有父母同在的中秋节。王习安夫妇拥着心爱的女儿,揪心地听着女儿断断续续诉说着几乎带进天堂的“秘密”。当天下午二时许,王丽在父母的怀抱中离开人世。

“丽儿,你放心吧,爸爸一定要为你讨回公道!”王习安对自己发誓。

  扳手劲患上“绝症”

  王丽刚到成都市第三医院救治那天,王习安老家的亲戚给王习安打来电话,告诉他在王丽的桌上发现了一封女儿写给父母的遗书。遗书中提到自己得了绝症,所以才喝农药自尽。

  为了将事情了解得更清楚,王习安将与王丽弥留之际的对话录了音。在王丽艰难的叙述里,事情是这样的:2007年8月5日,之前和男同学玩“扳手劲”(掰手腕游戏)的王丽担心自己因此怀孕,一个人偷偷到苍溪县月山乡卫生院检查。在交了10元检查费之后,卫生院的一位女医生对王丽做了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医生告诉王丽她怀孕了,之后给她开了一张B超单,让另一位医生给她做了B超。在做B超的医生那里,王丽听到的结果是自己没有怀孕。王丽找到之前的医生,其建议王丽在当月12日再到附近的岐坪医院复查。

  谈话过程中,当王习安问到王丽是否被人强暴或者与男生发生过性关系等问题时,王丽很坚决地否认了。当问到医生是否开过检查费收据时,王丽说没有。

  谈话最后,王丽表示之所以在遗书中说自己得了绝症,是想给父母留下好印象。

  与女儿的谈话还未结束,王习安找来成都第三人民医院的妇产科专家为女儿进行了妇科检查。

  这次的检查结果是:“见外阴及处女膜未见擦伤及出血,尿检呈阴性。”

  据了解,就在此次检查的前几天,王丽的“例假”应时而来。

  欲拿3万元买条命

  在苍溪县卫生局业务股长赵志刚的办公室,《民声》记者看到了一份“苍溪县卫生局关于月山乡王习安之女王丽服毒死亡一事的报告”。

  这份写给苍溪县委、县政府的报告表明:“一:诊治经过(略)。二、协调处理经过:王丽服毒死亡后,其父母王习安、赵清华多次找到医院讨说法。2007年10月1日,月山乡人民政府组织医患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在调解中王习安提出了两点要求:1、要求卫生院主治医生姚红英承认检查失误,赔理道歉;2、要求卫生院给予30万元的赔偿,调解未果;2007年10月3日,月山乡党委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调解。这次,王习安认为其女之死过错责任不全在卫生院,要求最低赔偿20万元,调解仍未果;2007年10月10日,月山乡人民政府会同当地某司法所对双方进行第三次调解,王习安仍然提出30万元的赔偿。在几次调解过程中,月山乡卫生院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第三次调解过后,月山乡卫生院曾非正式通知王习安,同意最多给予3万元的经济补偿。这显然达不到王习安的要求,因而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报告中还称,2007年10月24日,苍溪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前胜组织县卫生局、司法局、月山乡党委政府、歧坪司法所、县卫生执法大队在月山乡政府小会议室再次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王习安这次提出赔偿15万元的要求,因双方分歧仍然较大,又未达成协议。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王习安认为王丽没有怀孕,是月山乡卫生院误诊或故意行为所致,其理由是王丽在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的会诊结论。医方认为,王丽在月山卫生院两次尿检呈阳性,并查看到王丽处女膜已破损,同时坚称单从妇检过程中使用了“扩阴器”这一点上便可认定王丽的处女膜不可能会完整。

  医院一方还表示:由于王丽死后未作尸检即被火化,所以,病人家属一方认定的王丽一定没有怀孕说法不成立。

报告最后部分提到,参与调解的部门一致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该报告落款日期是:“二00七年十一月二日”。

事件被悬在半空,王习安很愤慨:“拿3万元买我一条人命?私收学生的检查费,吓唬未成年人,致其心理遭受沉重的压力以死证明自已清白的医院责任人真就没有责任吗?”

  协商解决的理由

  王丽之死,赵志刚认为医院没有多少责任。“王丽去医院检查时所报名字是王子燕,住址报成万安乡,自报年龄18岁,医生两次尿检为阳性,我认为这种结果有怀孕可能,或者是其它疾病造成的假阳性。成都三院的检查时间都过了一个月,患者火化前没有做尸检,卫生局的态度是医院若有责任应该承担责任,但结果事实上很难确定。”

对于为何没尸检,王习安表示自己当时已没钱,5000元的检验费用承受不了。

  对于患者父母说医院骗钱这一点,赵表示如真有此事,医院应按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但是,月山医院可能没有收取她(王丽)200元的人流费。”赵补充。

  在人流费这件事上,赵的分析自王习安和女儿的最后谈话录音中得到了确认:当班医生告诉王丽怀孕的结果后,王丽曾叫医生帮她把孩子打掉,但后来因为怕疼,只好做罢。

  《民声》记者在苍溪县月山乡卫生院找到了两次对王丽进行尿检,具有职业医师资格的妇产科医生姚红英。事件至此,姚红英也满腹委曲:“我希望这件事被调查清楚,患方定我的罪,对我精神上的打击很大,现在还没搞明白,凭啥子说我是误了诊?”

  “8月5日她(王丽)一个人来医院,她说‘我三十多天没来月经了,这两天脑壳有点昏,胃子也不舒服’,我当时搞不清她是不是学生,我就建议她查个尿,我给她开单子时,她报的是王子燕,家住万安乡,说自己18岁,那天下午尿检呈阳性,我说:‘你过一周复查一下’。隔了一周过后,我又给她做检查,第二次又是阳性。”姚红英承认,她收了两次检查费10元钱。

《民声》记者找到当天随后为王丽做B超的月山乡卫生院医生赵若竹,“8月5日下午5点多钟,我按照姚医生开的B超申请单,检查了王丽的子宫和附件,当时姚医生也在场,我检查后对姚医生说,‘宫腔里没有啥子’,当着她一个学生的面,我们也不好怎么说,我说‘目前看来宫腔里面没有早孕的迹象,你实在不放心,可以等几天再来检查。”8月5日之后为王丽做B超的月山乡卫生院医生赵若竹回忆当时。

  “知道她是学生,是因为她与我干妈是一个地方的,我认识她。”赵若竹补充。

  王习安说他在月山乡卫生院的两本登记本上看到了当时的记录:妇科登记本上写的是“王子燕,女,18岁,尿检呈阳性”;而B超登记本上记录的则是“王丽,女、15岁多,未见明显异常”。

  “同一天,两本记录中登载的内容为何不一致?让我怎么相信?”面对两本登记本,王习安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姚红英的登记做了假!为了证实姚红英的造假行为,我暗地里叫同村的一名妇女去取证,这名妇女去医院交了6元钱,做了尿检,现在单子都在她本人手里。”

  对于成都市第三医院的会诊结论,姚红英说,“给她接尿是化验室的医生,还是她家属?样品有被掉包的可能。再者,会诊结果上没写处女膜完好无损,只写处女膜无擦伤无出血,这根本就不能证明你处女膜是完好无损的”。

  在月山乡小学的何老师眼中,王丽平时性格内向,人看起来也比较端庄,学习成绩,组织纪律等各方面表现很好,她对王丽的死表示了惋惜,同时认为她不太可能怀孕。

  《民声》记者进一步了解得知,因当地学校课程设置、父母常年外出打工等客观原因,当地学生掌握的生理知识很少。

  事件至此,赵志刚最后表示,王习安若同意协商解决,卫生局还可以再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而王习安则称自己正在搜集相关证据,如再次调解达不到赔偿要求,他将告上法庭为女儿讨个公道。

  专家说法

  席女士(四川省南充市某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姚红英对“外阴及处女膜未见擦伤及出血,尿检呈阴性”的辩驳虽然有些牵强,但从医学角度讲,也可以说得通。姚红英为了证明自己是无辜的,她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她在妇科检查中,操作程序得当。但她在一开始就应该知道,她面对的患者是一个未成年人,若实施正常的妇科检查,特别是未成年人,首先要患者自己签字同意,还要经过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签字或陪同方能实施妇科检查。而且,使用了“扩阴器”,检查就成了“有创检查”,对身体造成损伤之外,还会对其日后的婚恋、家庭产生影响。

  (本文来源:《记者观察》杂志 作者: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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