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及个人公益慈善捐赠税前扣除计算方法列举
返回列表加入收藏 来源:青爱 发布日期:2014-10-08 浏览:-|
【企业公益慈善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计算方法列举】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免税。例如:假设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则可以免税的捐赠额度为:500*12%=60万。以该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25%为例计算:
捐赠前应纳税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率
=500万元×25%
=125万元
捐赠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捐赠额)×税率
=(500万元-50万元)×25%
=112.5万元
即:此次捐赠为企业免去了12.5万元税费。
【个人公益慈善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1.一般规定: 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例1: 某人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元,可以扣除1500元(5000*30%)以内。他当月捐款并取得捐赠发票:600元 ,他应交个税为:(5000-600)*税率。
例2: 某人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元,可以扣除1500元(5000*30%)以内。他当月捐款并取得捐赠发票:10000元,他应交个税为:(5000-1500)*税率。
2. 特殊规定:全额扣除通过国家机关和非营利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税前全额扣除。
例1: 某人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元。 他当月捐款并取得捐赠发票:1000元,他应交个税为:(5000-1000)*税率。
例2: 某人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元,他当月捐款并取得捐赠发票:20000元
他应交个税为:(5000-5000)=0,本月扣除5000,余下15000以后各月扣除。
链接:
政策法规依据列举: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文件指南(差链接)